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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六项措施”促作风建设


    2008-06-18 07:30:50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狠抓作风建设工作的落实,在全面动员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民警、职工、协警对照职能、职责,找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专门召开科所队长会议,就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作风建设进行表态、作出承诺。
 
    为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建设,该局出台六项措施:一是深化为民办事制度,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二是强化学习制度;三是加强机关效能监督,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五是精简会议、文件;六是加强警用车辆管理。
 
    县公安局要求下属各单位梳理健全各项机关运行制度和为民服务制度,结合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持之以恒抓好执行落实。并以创建县“人民满意机关”和“群众满意站所队室(办事窗口)”为载体,全面推行“十点”服务(语气轻点、微笑多点、仪态好点、沟通畅点、肚量大点、理由少点、办事勤点、行动快点、执行活点、效率高点)。
 
    同时,结合作风建设,适时开展“每月之星”、“优秀科所队长”、“十佳民警”、“十佳法制员”评选活动,把作风建设、抓落实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民警绩效考核相挂钩,对作风好、抓落实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不落实的,或因作风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视情节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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