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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乡推出机关效能建设督察制度 班子当“黑脸”群众得实惠


  2007-12-07 06:49:48

    “您好,小孔,我是陈礼平,请问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山里村,正和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商量修建水库的事情。”
 
    “我现在正在进行机关效能建设督察,为了证实你所说的情况,请你让村干部接一下电话。”
 
    ……
 
    12月4日下午3时,在易让人生出倦意的初冬微冷天气中,尽管龙溪乡政府各办公室仍与往常一样忙碌,可机关效能建设督察组的三位班子领导还是“悄悄”来到了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工作人员进行“暗访”。
 
    今年3月,龙溪乡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督察组;时隔不到10日,一份为工作人员提供效能建设标准的《龙溪乡机关效能建设督察制度》也出台了。《制度》言简意赅,短短500余字成了龙溪乡进一步规范服务功能的“缩影”。
 
    谈到制定机关效能建设督察制度的初衷,龙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机关效能建设督察组成员陈礼平坦言:“开展效能建设督察其实是为‘一三五’为民服务日等制度量身定做的,就是要通过‘挑刺’,使得‘一三五’为民服务日等龙溪乡首创的好制度能够真正有效地执行下去,真正造福于民。”
 
    事实上,早在三年前,龙溪乡就曾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效能建设的督察制度,但效果一直不明显。经过认真分析,他们发现问题出在督察人员的安排上。以前安排的督察人员只是普通工作人员,经常被钻了“人情和面子”的空子,因此,在新的制度中,就让班子成员来当“黑脸”。

     这就意味着,龙溪乡的这项新的机关效能建设督察制度,已经为龙溪乡的“一三五”为民服务等制度穿上了一件坚实的“盔甲”。
 
    有了“盔甲”,当然还要讲战斗力。如何严格执行制度?龙溪乡敢于动真格。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了一本厚厚的《龙溪乡机关效能建设督察册》,上面详细地记录了每一次督察的内容和情况;在《督察册》的旁边,赫然还有几份某些工作人员被效能责任追究的通报。
 
    陈礼平告诉记者, 在制度建立后,他们4名成员经常深入“腹地”进行“暗访”。一旦机关工作人员受到效能责任追究,就将被取消当年度的各项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2次以上被效能责任追究,其当年度考核一律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陈礼平欣喜地说,机关效能建设督察制度的效果虽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他们在“挑刺”的同时也看到了许多可喜的变化——机关工作人员星期一下村了解上报的信息更加全面及时了;各项工作开展得也更加扎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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