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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2007-03-19 15:56:37

玉县委〔2007〕12号

中共玉环县委  玉环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2007年3月12日)

    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岛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保证。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决定,用今年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开展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价值取向,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实现以下目标:

    1、深化认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2、解决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作风进一步好转。

    3、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

    4、学用相长。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深化“两年”活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三、活动内容

    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针对机关作风中存在的“推诿症”、“冷漠症”、“浮夸症”、“本领恐慌症”、“享乐症”等五大病症,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着力解决学不求深、思不求解,照本宣科、学用脱节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无所用心、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求实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作风霸道,一些领导班子软弱无力、自由涣散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荣辱不分、情趣低下,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问题。在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树立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形象,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形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形象,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形象,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形象,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形象,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形象。具体要抓好以下八方面的工作:

    1、改进学风、会风和文风。坚持并完善周一夜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理论学习积分制、专家辅导讲座、名家论坛、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等学习制度和形式,开展“作风建设大家谈”征文活动,评选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严肃会议纪律,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说实话。创新会议形式,尽可能地采用视频会议、现场会等形式,切实精简各类文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减少文件传递环节和成本。

    2、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县委、县政府对镇乡部门的工作考核、“两个社会”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其他专项考核一次性进行,未经县委办、县府办同意,任何县直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对镇乡党委、政府的检查考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许可制度,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3、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定点管理,严格执行经费标准,减少接待用车,简化公务礼仪,减少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不送土特产,公务用餐原则上不陪餐,中午就餐不饮酒,推行自助餐或者便餐、快餐;认真执行《玉环县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购买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坚决制止用公款相互吃请,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要纳入政务公开的内容。严格执行干部外出管理审批规定,严肃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搞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现象。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已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抓好监督检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压缩行政管理费用开支,确保行政管理费开支比去年压缩10%以上,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

    4、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干部任免票决制、公示制、试用期制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严格执行《玉环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开展中层干部跨部门跨镇乡竞争上岗,推进干部交流,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开展县管后备干部零底数公开推荐选拔,加强县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坚持开展每月一次的以“访民情、解民忧、促和谐”为主题的“恳谈日”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县管干部联系村制度,开展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坚持和完善民主恳谈、领导干部下访、信访接待日、结对帮扶、联系基层等制度,听取意见、建议,掌握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6、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推进部门审批事项的整合与集中,强化为民服务中心功能,推行首问责任、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延时默认等制度,开通“绿色通道”,推进电子政务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加大效能建设力度,出台违反“四条禁令”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大力倡导“开门办公”的良好风气,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推行“一线工作法”,从不必要的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真抓实干,到困难多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工作进展慢的地方去打开局面,领导干部全年下基层不少于3个月。

    7、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预公开”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制度,落实政府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性和科学性;加强对镇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抓好各项涉农政策、资金的公开和便民措施的落实;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实现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事结果和重要信息全方位的公开。

    8、深化“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继续深化“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创建内容和评议方法,推进和谐机关建设。增强基层站所服务意识,在基层站所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开展机关“五好科室”评选活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促进机关和基层站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学习文件(2007年2月—4月)

    3月初,县里召开全县机关干部大会,县委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为“作风建设年”拉开序幕。全县各镇乡、各部门要开好动员会,制订实施方案,进行具体部署。要结合实际,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同志在省纪委十次全会上的讲话,以“一卡二书五碟”为主要载体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改进作风大讨论。以开展“廉政春潮”系列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要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2007年5月—8月)

    全县各镇乡、各部门要用4个月的时间,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查找和整改。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以“三评两公开”为载体,在“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单位共评”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公开针对个人和单位的评议结果,同时个人和单位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公开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的始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2007年9月—12月)

    在学习和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建章立制,对加强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建设作出明确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以制度规范作风,以制度促进作风,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要以“重温座右铭、发扬好作风”活动为载体,巩固廉政座右铭上牌活动成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成员由县纪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机关党工委、县财政局、县人劳社保局、县纠风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所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全县各镇乡、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

    2、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实。各级领导班子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主抓,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合力抓,什么问题突出就抓什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建设上的突出问题,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地查处,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年底,各级、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交书面报告。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3、整合载体、搞好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注重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在搞好结合上下功夫。要坚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县委战略谋局相结合,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以良好的作风保证县委战略谋局的顺利实施;要与争创“人民满意机关”结合起来,以人民满意为最高价值取向,尽心尽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加强监督、务求实效。“作风建设年”活动重在实践,重在实效,重在群众满意,要真正解决问题,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传达省、市、县领导的有关指示,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开展督促检查,组织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专门设立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专题督查、调研和民主评议等形式,推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解决。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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