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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花圈花篮制作和农村鼓乐队管理 推行有奖举报制度 “两创”新规9月1日起施行
2013-12-18 11:38   来源: 今日玉环   作者: 季渊

  从9月1日起,我县“两创”工作将开始实施两项新的规定——加强花圈花篮、农村鼓乐队管理和推行有奖举报制度。

  记者从县创建办获悉,为进一步形成文明节俭新风,深化殡葬礼俗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殡葬礼俗改革长效管理机制,日前,我县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花圈花篮与农村鼓乐队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玉环县丧葬礼俗改革等相关工作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

  有悖文明的丧葬用品不得制作

  花圈花篮鼓乐队有了严格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花圈花篮与农村鼓乐队管理的通知》规定,从9月1日开始,我县将严禁花圈、花篮经营户制作和销售扎制的匾、塔、轿车、别墅、金银山之类等有悖文明、节俭的迷信丧葬用品。

  同时,还严格控制花圈、花篮的制作标准及销售价格标准,规定纸制花圈直径不超过100厘米,鲜花花圈直径不超过75厘米,鲜花花篮高度不超过65厘米,而且制作材料提倡环保节约,减少或不使用木材、塑料泡沫板和花泥;纸制花圈销售价格不得超过80元,鲜花花圈销售价格不得超过100元,鲜花花篮销售价格不得超过80元。

  对于县内从事丧葬服务活动的农村的鼓乐队,《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参加活动的人数,每次参与送葬队伍的人数不得超过24人(包括民乐队人员),着装要求端庄、整洁,并不得在送葬过程中吹奏革命歌曲。

  《通知》明确指出,对出现不按标准制作销售花圈、花篮的,以及突破价格上限销售花圈、花篮的和超出规定人数参与鼓乐活动的行为,我县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罚。

   举报违规可获适当奖励

  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


  从9月1日起,对于违规燃放、贮运、销售烟花爆竹,违规制作、销售、使用花圈、花篮及迷信丧葬用品,以及农村鼓乐队、腰鼓队、高跷队等表演团队违规参与治丧活动的行为,我县广大群众都可以向各乡镇(办事处)创建办进行举报。

  《关于建立玉环县丧葬礼俗改革等相关工作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对举报违规的内容作了一些具体规定,要求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要提供准确的时间、地点和违规当事人等信息;举报非法贮运、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要提供准确的贮藏地点或运输工具、销售地点以及从事该违法行为当事人等信息;举报违规制作、销售、使用花圈、花篮及其它迷信丧葬用品的行为,要提供详实具体的违规经营依据及违规当事人信息;举报农村鼓乐队、腰鼓队、高跷队之类表演团队违规参与治丧活动的行为,要提供详实具体的违规经营依据及当事人等信息。

  对于以上举报在经有关部门查实处罚后,将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此外,即使以上举报虽未能提供详实具体的信息,但对查处违规行为有重大作用并产生积极影响的,也将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对举报人的奖励,将由乡镇(办事处)创建办报县创建办核准后,再由乡镇(办事处)创建办发放给举报人,同一违规、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以提供准确信息的第一个举报人作为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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