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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相撞引无端报复 “漏网之鱼”终被判刑
2013-12-18 11:31   来源: 今日玉环   作者: 祝晓媚

  只是一个意外的相撞,却引来了无端的报复打斗。当年参与寻衅滋事的其中四人均已被绳之以法。日前,另外一名当事人李俊也以寻衅滋事罪被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8年4月5日中午,段续辉(已判刑)骑着自行车出门,当骑到我县坎门街道东安凉亭附近时,与同样骑着自行车的武某相撞,双方发生口角。于是,段续辉纠集了被告人袁军、王波、吴军(均已判刑)及李俊等十多人携带刀具、钢管等物到坎门东安健身器材前等待武某下班,但他们并没有等到武某。之后,李俊一伙又到坎门渝汇广场寻找,当看到被害人贾某逃跑时,他们以为被害人贾某是对方的人。于是,李俊等人持刀对贾某腿部乱砍。经法医鉴定,贾某四肢创累计18.7厘米长,已构成轻伤。

  被告人段续辉、袁军、王波以及吴军四人已于2008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由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刑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9月17日,被告人李俊在我县玉城街道一网吧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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