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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例交通事故逃逸驾驶员被行政拘留
2013-12-18 11:25   来源: 中国玉环新闻网   作者: 丁晓

  1月16日,驾驶员郑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我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这是我县辖区首次对交通事故逃逸驾驶员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

  据了解,2011年12月27日下午2时许,郑某驾驶一辆黑色丰田轿车从楚门往清港方向行驶,途经226省道泽坎线清港北大门嘉年华酒店门口时,郑某准备右转弯往清港街道方向行驶,但前方车辆突然急刹,郑某措手不及来不及刹车,轰的一声撞向了前方车辆,双方因事故原因发生争执。争吵中,郑某不顾事故还未处理好就离开现场独自回家。

  事故对方驾驶员报警后,楚门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郑某的车子予以暂扣。当天下午,郑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赶到楚门交警中队处理事故情况,原来郑某在事故中身体有受伤,去医院经简单治疗后才回来处理事故。

  警方了解到,原来出生于1990年的郑某,于2011年考取驾驶证,因平时没有经常开车,驾驶技术不够娴熟,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心里后怕,不顾法律的处罚,选择了逃离现场。这起交通事故因驾驶员逃逸而认定郑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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