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玉环 视听 聚焦 评论 图片
玉环县人民法院建议:加强对农村多层住宅建房施工监督管理
2016-11-09 08:12   来源: 中国玉环新闻网   作者: 李江 应雨轩

  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召开县农村建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新闻发布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房主、包工头和受雇的农民工如何防范风险、保障权益,为农村建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会上通报了近三年县人民法院人身赔偿案件的审理情况。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该院共受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89件,其中,涉及农村建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42件,占比近50%,结案标的额达到405.52万元。

  据悉,近几年,我县农民自建住宅在3层以上(多层住宅)现象普遍存在,但因建筑公司建筑成本高,农民往往雇用农村工匠(俗称包工头)组成不具备多层住宅施工资质的建筑队伍。由于包工头施工设施较为粗劣,缺乏安全保障,导致农村建房安全事故频发,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个人权益得不到保障,致使农村建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频出。

  外来务工人员是维权主体、事故发生原因较为集中、赔偿责任不明、多方混合责任成常态是该类案件呈现出的四方面主要特点。

  在县人民法院审结的42件案件中,原告为外来人员的有39件,占比92.86%,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多为房主和包工头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加上长期以来,规划部门对建房是否符合规划,土地部门对占用土地是否合法,农村建房是否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施工方是否具备施工资格、是否符合安全施工标准及施工安全责任等都缺乏监督管理。

  为减少此类纠纷,县人民法院现已建立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对此类民生案件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加大涉农村建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免费赠阅宣传图书、开设法律法规咨询点、派驻村居平安指导员及“村村帮”团队等方式,使房主、包工头、受雇佣的农民工增强安全意识,防纠纷于未然。

  发布会上,县人民法院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加强对农村多层住宅建房施工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对一些不具备施工资格的建筑队伍,应当勒令停止施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乡镇(街道)要做好本辖区农村建房的安全监管工作,如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模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把农村建房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农村建房前置审批内容,纳入农村建房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缴费标准,最大程度减轻房主、包工头、受雇佣农民工的损失,实现三方共赢。


专题报道
专题丨2024浙江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筑梦现代化 共绘新图景
网络中国节·春节
2024新春走基层
一步一履总关情
在”浙“里看见全民反诈
“援”味生活 深情回望
开展“扫黄打非” 共筑精神家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图片新闻

坎门:“乡村艺校”热闹开课 坎门:“乡村艺校”热闹开课

大麦屿:专家现场支招 为健康加“骨”劲 大麦屿:专家现场支招 为健康加“骨”劲

芦浦:线上线下齐发力 严防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 芦浦:线上线下齐发力 严防毒品原植物种...

清港:巧手做青团 巾帼倡清廉 清港:巧手做青团 巾帼倡清廉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中共玉环市委宣传部主管  玉环市传媒中心承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12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3]31号;浙ICP备09058876号;浙公网安备33102102331084号
© 中国玉环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无限玉环

玉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