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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铸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国家之盾”
2021-06-02 21:30:10  来源:  作者:玉平

  6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在宁波举行,会议以“E路护航·赋能成长”为主题,探讨了如何强化学校、家庭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压实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撑好法律保护伞、做好国家护苗人,在网络空间为青少年创造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

  前段时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诉国内某知名短视频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结案,目前该公司已针对存在问题全面开展整改。值得关注的是,该案系民法典实施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以下简称“第一案”),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有力助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全面升级。

  未成年人的成长不仅是一个家庭内部的事情,还涉及根本性的公共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民政、检查等部门不容失位。2020年10月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便以国家立法的方式正式确立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当好孩子们的“国家监护人”,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国家使命,是对“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具体落实。

  孩子的利益是最大的公共利益,防止未成年人受到在线侵害是全世界关注的重点议题。在我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都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法律法规为“第一案”的诞生营造出制度层面的基础保障,“第一案”则是近期以来我们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线上保护的典型缩影,并且将这种保护带上了新的台阶。

  从更加细化的角度来说,当下,互联网的使用已经成为儿童发展权的重要内容,孩子们因此被暴露在众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当中,信息安全是网络安全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众多不良现象的源头。然而,未成年人不仅自我防护能力较差,而且在网络空间内收到的侵害通常范围广泛、方式隐秘、扩散迅速,不能仅仅作为个案依靠孩子与家长,更需要有常态化的机制和制度予以保障,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主动作为、积极补充,通过权威、便利、高效的检察力量,解决长期以来的痛点。

  除了“公益诉讼”的方式外,该案在整改层面同样为我们带来了众多启示。检查机关推动该公司制定了34项整改措施,最大的亮点便是法律与技术结合、用技术“制约”技术。开发儿童用户实名认证流程、增加14岁以下用户实名认证一致性校验环节、对平台内高疑似度未成年用户实施主动保护、建立专门的儿童信息保护池、创建涉未成年人内容推送的独立算法等创新举措,都将通过“扩散效应”发挥着重要的示范与引导意义。

  对于此,我们也不禁反问,既然整改并非不可完成,为何偏要等到被诉讼后才去做?其答案无论是维权者势单力薄、企业间缺乏自律,还是行业内规则的不完善,都从另一个侧面彰显出检查之剑的锐利,以及亮剑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是技术发展为未成年人成长带来的新风险,有效防范这种风险需要未成年人、家长、相关部门、企业攥紧拳头,法律、技术、制度拳拳到肉。“第一案”在发挥制度优势,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升级的同时,也向社会各界宣告,除了父母外,在孩子身后还站着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己任的检察机关,他们将如一把金光闪闪的达摩克斯之剑,悬在每一位居心叵测者的头顶之上。


[责任编辑]:张滨
[原标题]:“公益诉讼”铸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国家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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