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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2019年第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2019-07-30 09:18:00  来源:玉环新闻网  作者:

  为加强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市委发〔2018〕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市委办发〔2018〕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玉环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党建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72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玉环市户籍(以2019年7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玉环(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7.报考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的,要求是中共党员并具有1年以上党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玉环市民政局(玉城街道康育北路123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打印(不能手写),信息填写需真实、完整、准确。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亲笔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

  ①按上述要求填写的报名表1份;

  ②和报名表所贴同底照片1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户口簿原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复印件1份;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登录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报考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的,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及党龄介绍信。

  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手写,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手印。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若发现考生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闭卷,共1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有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6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请于2019年8月22日到市民政局领取考试准考证。笔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5人及5人以上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经考试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2.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市委办发[2018]51号)等文件执行。

  3.联系咨询电话:0576—8725514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环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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